Mad.Z

你会跳舞吗

【楼诚衍生/凌李】My youth is yours我的青春热血都属于你

大过年的咱们来把刀子吧!本章很大篇幅是李熏然的第一人称心理,配合蔡健雅的《停格》食用更佳~原文来自 @平野绫yuki 太太的《学生时代暗恋一个人是怎样一种感受》 既然我发了刀子你就随便戳吧


9. Leave this blue neighborhood, never knewloving could hurt this good.

 

  李熏然站在原本属于凌远的房间中央,闭上眼睛深深吸了一口气,试图在已经沾染尘埃的空气里,捕捉到他的些许遗留气息。

  能够找到凌远的住址,应当是数学老师的功劳。

  李熏然的数学老师是凌远的竞赛辅导老师,和凌远关系一向好。凌远这次走,谁都没有联系,就是给老师寄了一封信。大致就是为自己的失利向老师道歉,将自己要去美国学医的事情告知老师,末了还带些常见的“保重身体”之类的寒暄。

  唯一特别的就是信封里还有个小信封,上面写着收件人是李熏然。

 

  李熏然还记得数学老师把这个信封递到自己眼前时,他看见熟悉的笔迹,看见寄件人上写着那个自己默念了无数遍的名字,忽然想到了他们之间第一次正式的见面。

  凌远把擦干净的自己的饭卡递到自己眼前。指甲修剪整齐——从认识他开始到他离开这里,凌远一直都是这么干净的人。干净得容不下一丝污点。所以他才会选择离开吧?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切仿佛都是刚刚才发生过的事情。那天食堂的喧闹和知了的嘈杂还黏在耳膜上,一声一声无休无止地刺激着大脑皮层,好让自己永远都记得那一天的每一个细节。记得他眼神的焦点落在自己身上;记得他用纸巾擦去了一点油渍;记得他拿着一盒豆腐鱼头汤,手指虚虚地拢着饭盒;记得他喉结的滚动次数;记得他衬衫的颜色和每一条皱褶。

  

  拆开信,里面有一张窄窄的纸条,上面只写了一串地址。倾斜信封,一把钥匙掉出来落在课桌上,铮然作响。

  李熏然摩挲着钥匙的每一个凹陷每一条凹槽,好像这都是凌远心中的沟壑和伤口——那些他隐藏起来独自承受的东西,那些李熏然未曾了解的事情。

 

  紧握着钥匙疾步走在路上。李熏然脑子里一片空白,他只是机械地重复双腿交替的动作,他只想快点到凌远生活过的地方去。过路的人看得出他的悲伤吗?看得出这个疾步行走的年轻人是在和自己的情感赛跑吗?看得出这个失魂落魄的年轻人失去了自己所爱的人的联系吗?

  当然看不出了。

  他们大概会觉得这个背着书包的年轻人是在急匆匆地赶回家吃饭,至于他脸色不好,大概是因为学习压力或者是考试成绩吧。

  人们总是从自己的角度和生活出发去思考判断别人的行为。比如凌远觉得一切应该以自己的离去作为完美收场的时候,李熏然觉得凌远你他妈真是个没有脑子的混蛋,其他人却觉得这一切并没有什么,凌远这个名字,今后还会有很多替代品。

 

  快步的行走让李熏然的额头覆了一层细密的汗。他攥着钥匙插进孔里,却没有力气没有勇气拧动。他就保持着这个僵直的姿势站着,站在没有阳光的稍有些阴冷的楼道里,让整个人都慢慢冷却下来,直到皮肤上泛起细小的疙瘩。

  在李熏然觉得脚下几乎要长出根的时候,他转动了钥匙。向右两圈半。咔哒。

  轻轻带上门,李熏然打开灯。

  在看到满眼被白布遮盖上的家具时,李熏然终于哭了。

  他知道凌远已经走了,可是耐不住保留一些希望。希望他是骗大家的,希望自己打开门还能看见他坐在沙发上看书。然而现实实在是太过锐利地打破了他所有的侥幸,凌远用和他本人一样干净的满目白色告诉李熏然:他走了。真的走了。不知道会不会回来。

 

  动情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啊。我从别人口中知晓你,顺着别人的指点看到你,不知因为什么就记住了你。我只捕捉到了你的一个眼神,就这么短的时间,就足够让我心甘情愿地把整颗心都给你,一丝余地都不留给自己。

  我喜欢你远比我意识到这一点要来得早。意识的过程又是那么疼啊。我看见你和她共撑一把伞的背影,一时间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的心情,不知道如何动作,不知道该说什么来让自己看起来似乎无所谓。可是我什么都说不出来,因为我做不到无所谓。一整颗属于你的心,好像在那一刻出现了蛛网一样的裂缝,越裂越大,直到无法维持原来的形状,碎落到整个胸腔。碎片扎着肺让我难以呼吸,扎着气管让我无法说话,扎进骨头里——粉碎我以为的坚硬到可以保护我的东西。

  就是这样的我,还是说不出诅咒的话。对你我用光了所有的包容。因为你是我的心啊,有谁会对着自己的心插刀子呢?

 

  现在我站在这里留恋又是何其不幸呢?为着曾经拥有过的东西,爱着那些旧的过往。咀嚼着你对我说的每一句话;回味着你看向我的每一个眼神;重放着你给我的唯一一个拥抱。我不知道那天你有没有听到我的心跳,我就听着它急促的搏动感受着厚重衣服下,你皮肤的温度,你血液的流淌,你心脏的跳动。

  其实在有你陪伴的这段时间里,我变得越来越贪心。

  从一开始想让你认识我,到想要和你成为朋友,到想要成为你一辈子的好朋友,到想变成那个陪在你身边一辈子分担你所有欢喜苦痛的人。我在你的陪伴里变得越来越骄纵,学习上要你给我讲题,生活上老是喜欢蹭你的饭。我是不是应该忘记这些,只记得你递饭卡的那一天,记得我是怎样尴尬地乱转着眼珠最后盯到你的饭盒上,记得那个时候我还不敢看你的眼睛,记得那个时候,我所有的小心翼翼。

  是不是只有巨细无遗地记得最初的快乐,才能让初衷免受时间的磨蚀呢?

 

  如果是的话,那我可以说服我自己放手,说服自己不要去找你,说服自己不要打听你任何的消息,说服自己就此放下再也不要回头。

 

  说服自己,我们两个,彼此,只是彼此的过客。

 

  就当这份没来得及说出口,或者说说出口也没能让你听到的感情,是少年时一个模糊的轮廓吧。神秘的吸引力,换取短暂的逗留也就罢了。刚含苞时的花被施了太多的肥,还能期待它开出什么花结出什么果来吗?

 

  就当我今天的眼泪,就是为了你考砸的高考而流的。就这样迎合别人的想法。

 

 

  离开这伤心之地,你走得那样干脆潇洒。

 

  可谁来告诉我,为什么喜欢一个人,是这样一种悲伤、痛苦、无奈却心甘情愿的情绪?



本章标题来自Troye Sivan的《Wild》

撒了这把刀子以后我要想想接下来要怎么写……

评论(18)

热度(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