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d.Z

你会跳舞吗

【楼诚衍生/凌李】My youth is yours我的青春热血都属于你

今天学了一天的车,从上午八点到下午四点,午饭都在驾校解决的。没人告诉我学车要把一天都交代进去啊。。。所以更得晚啦sorry啊~

原文依旧来自 @平野绫yuki 太太的《学生时代暗恋一个人是怎样一种感受》戳哪儿都行就是别戳胳膊我刚做完九组平板支撑


6、But everything means nothing, if I ain’t got you

 

  那个时候全市都在呼吁给学生减压,为即将到来的教学改革做铺垫——学生们的抱怨通常有两种:第一是为什么我一毕业学校就开始装修?第二是为什么教学改革总拿我当小白鼠?事实是我们生活的环境以及我们自己都在变化,只是我们习惯了自己的变化而不自知,却对外界异常敏感。

  比如爸爸换了一种牌子的烟,妈妈换了一种化妆品牌,喜欢的人今天的衬衫有暗纹。

  虽然学校已经不强制学生统一上晚自习,但还是开了几个公共教室给愿意来的学生。为了在成绩上能与凌远比肩——当然也为了多看凌远几眼,李熏然每天都会去。

  吃过晚饭,揉着鼓起来的肚子摊在沙发上,李熏然总会习惯性地掏出手机给凌远发短信。虽然联系人里存了号码,但他总是执拗地自己一个一个数字输进去。每日的重复让身体有了记忆,手指在九宫格上的移动轨迹早已固定,速度快到李熏然脑子都跟不上——当然也不用脑子跟上,背诵凌远的号码,就和膝跳反应一样,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本能。

“你出发了吗?”按下发送键,就这么直愣愣地盯着屏幕看,看着屏幕上简易的动画:一个信封被叠成纸飞机的形状飞到远处化成一个点。重复好几次才会显示发送成功。

  在等待中,屏幕会暗下去,然后又突然亮起来,屏幕上一个大大的信封,底下一行字:您有一条未读消息。

“我已经到了,你过来吧。”

 

  嘴角咧起大大的笑容,李熏然把手机往早就收拾好的书包一塞,抓起包蹬进鞋子飞也似的下楼,便下楼梯边喊:“妈我去学校自习啦!”

“你慢点跑!早点回来!路上小心!”李妈妈伏在楼梯扶手上冲已经看不见人影的李熏然喊。

 

  李熏然不懂为什么那些女孩子去约会前要花那么长的时间打扮自己,甚至不惜让心爱的男孩子等那么长的时间,等到他们耗尽了所有的耐心,消磨完了所有对约会的期待。或许你可以说是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在心爱的人面前,或者是为了一点由矜持引起的自尊自傲。李熏然不愿意把这理解为自尊,首先不守时已经不对了,还给自己找冠冕堂皇借口实施道德绑架就更加不好了。

  你就不能像我提前收拾好书包一样提前打扮好自己吗?

  况且,什么自尊自傲,什么美丽动人,李熏然不要玫瑰,不要戒指,不要声名鹊起,不要权力加身,不要不老泉水,不要一切的一切旁人穷尽一生追求的东西。

 

  如果没有凌远的话,一切都是一碰就散的虚渺。

 

  如果在我身边的不是凌远的话,一切荣耀都闪得带刀。

 

  把自行车骑出机动车速度的李熏然听着风在耳边呼啸,脑海里没有多余的念头,他只想快点再快点,快点见到凌远。

 

  试问今后,还有谁能让自己有这样的感觉?无论风雨,我一定要去见你。

 

  从今以后就没有别人了。因为——

 

  要么我得到了你的回应,我只为你保留这份最单纯的悸动;

  要么我和你从此再无交集,这段感情成了我心头最深的伤疤,成了青春的笑话。

 

  一路小跑着迈进自习室,李熏然的头发被路上的强风吹得跟拴在机翼下吹了两个钟头一样乱糟糟的。凌远听到了动静,抬起眼来朝李熏然点了点头,伸手拿开了旁边座位的书包:“坐吧。”

“谢谢。”不管这样的事情经历几次,李熏然都会脸红。小心翼翼地卸下书包拿出书,深怕一个杂音干扰了身边人的思路。悄悄看了眼凌远手下压着的草稿纸,是物理里永远都消停不下来的小滑块。

 凌远在小滑块上写了个加号,又标了不均匀的电场磁场。

 

 小滑块带电荷,它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李熏然揉了把脸,翻开英语书开始温习今天刚学的单词。

 

  两个人一同自习的时候总是格外安静。一是公共教室里还有其他人在,谁都不好意思发出声音更别说讲话了;二是凌远本身就是个认真严肃甚至一丝不苟的人,也就是在该做什么的时候就做什么,十分自律;三是李熏然下礼拜就要月考了,复习的任务确实有些紧;四,最重要的,李熏然觉得这样的安静比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些没营养的要好太多了。这样的安静代表两个人都在努力成为更加优秀的人。不要说什么先爱上的人会妥协会放低姿态,男生的征服欲和表现欲是经过自然选择保留下来的,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不容置疑。而且,这样安静的氛围让李熏然觉得安心。就像是凌远的气息影响着他,包裹着他。

 

就像一个简洁平和的梦境,包裹了漫长的黑夜。

 

  他们两个总是最后走出自习室的人。

 

  在李熏然终于算出了银离子的物质的量把笔一扔长舒了一口气的时候,凌远已经在一旁看了挺长时间的书了。

  是拜伦的《唐璜》。

  李熏然觉得像凌远这样干净的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各种污浊的最好讽刺。他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坚持自己就好了。

  关于拜伦,李熏然只记得他的一首《So we’ll go no more a-roving》。“纵使黑夜是为爱情而生,但白昼却又很快来临。”

  李熏然觉得拜伦应该来见见凌远,这样他就会知道还有这样一个人能用自己的光芒把黑夜变成白天,就像永年处在极昼。

  

  他的光似火柴般微弱,也似骄阳般灼目。

 

  “做完了?”凌远夹好书签把书合上。

  “嗯。”

  “那走吧。”

  “好。”

 

  李熏然看凌远每天都没有骑车,学校附近也没有什么公寓住所,便忍不住问凌远:“你家住哪儿啊,怎么总不见你骑车?”

  “我家?学校五公里外吧,挺近的,我早上五点四十起,跑步过来刚好。”

  五公里。近你妹。李熏然想。但他还是暗暗记下了。他对于凌远的认知很多都来自凌远不经意的话。知道了他喜欢话剧,喜欢张国荣,喜欢莎士比亚。

  

  “我今天没骑车,我顺路和你一起跑回去吧?”李熏然装作随口一说。

  “我都看见你车棚里的车了,”凌远朝那辆孤零零的自行车抬了抬下巴,“再说,我们两个往反方向走,你这是顺的哪门子路?”

  被戳穿的李熏然瘪了瘪嘴。

  “我走了。”

  “嗯,路上小心。”

 

  送走了凌远跑走的背影,李熏然还为刚刚被戳穿不高兴,但突然觉得凌远还挺为他着想的,而且竟然还认得自己的车。这么一想小狮子就开心多了,刚垂下的尾巴又翘了起来。

  掏出手机给妈妈打电话:“喂,妈,我从学校出来啦。晚上夜宵吃什么呀?”



写这一章有点卡,大概是被LOFTER5.0给气的……不过看到每篇文章都有六七千人浏览过就觉得满满的幸福。

本章标题来自Alicia Keys的《If I ain't got you》

古耐~明天我还是要去学车……(怨念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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